深入贯彻《条例》要求 积极推进保安行业发展
——济南保安贯彻实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经验做法
自《保安服务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施行以来,济南保安队伍按照各级公安机关的工作要求,以《条例》的贯彻实施为契机,以队伍规范化、服务品牌化建设为重点,以特色保安防控体系建设为载体,以社会效能与经济效益协调发展为核心,积极推进保安服务专业化、产业化发展,不断加强保安队伍职业化、正规化建设,在公安部、省公安厅和市公安局各级领导的关怀和指导下,济南保安的各项工作不断发展,取得了较为理想的成绩,为推进行业健康发展、服务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当前济南保安队伍基本情况
近年来,济南市的保安队伍按照“控制过快发展,强化内部管理”的指导思想,重点加强了队伍的规范化管理工作和日常考核培训工作,目前从业人员达到20000余人。在扎实巩固现有业务的基础上,不断创新服务模式、努力拓展服务领域,通过探索体系化的综合安防服务模式,不断提升服务客户安全、服务社会民生的能力,较好地实现了“企业品牌与服务市场并重,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双赢”的发展目标:
一是人防服务完成了由单一服务客户安全向“安全员、宣传员、卫生员、引导员”四员合一的延伸,逐步实现了与技防的结合;二是押运队伍的管理以“安全、稳定”为重点,抓好队伍和工作流程的正规化建设。同时,继续做好枪支管理系统、GPS定位系统和金库管理系统的开发试用工作,努力向“押运武装化”、“提款智能化”的方向迈进;三是技防网络建设进一步拓展,基本实现了对重点要害部位和公共娱乐场所的覆盖。在充分发挥了在治安防控、线索排查等方面突出作用的同时,逐步向关注社会民生、服务普通家庭等方面拓展市场;四是配合济南公安“全时流动警务机制”,组建起一支由30余辆安保巡逻车、500余名保安特保队员组成的安保巡逻队伍。安保巡逻车全部安装GPS卫星定位系统,依托保安公司现有的区域报警网络系统,与公安机关110指挥中心联网,按照“统一指挥调度、统一服装标识、统一车辆装备”的要求,采取“城区网格化流动巡逻”的方式,有效拓宽了社会治安防范工作的参与渠道,规范了群防群治队伍的建设,并协助公安机关强化了社会治安动态防范能力;五是按照“商业化运作、产业化发展”的思路,完善了大型活动安全保卫保安化的工作路子,有效节省了警力资源,发展了保安队伍,提高了服务水平。目前济南每年参与各类大型活动执勤的保安有5万余人次,他们以规范统一的管理、文明严整的形象、热情周到的服务赢得了客户单位和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在社会上形成了“有活动找保安”的共识,受到社会各界的高度赞誉;六是积极发挥保安队伍辅警职能。努力完善“社会化的群防群治体系”、“市场化的技术防范体系”和“专业化的金融押运体系”,建立起人防和技防相互结合、静态守护与动态巡逻互为补充、社会效能和经济效益相互统一的保安特色防控体系,使保安队伍成为辅助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确保社会经济健康发展的生力军。
贯彻落实《条例》的部分做法
1、抓好宣传和贯彻工作。坚持把宣传和贯彻《条例》作为全年工作的重中之重。一是为认真贯彻落实《保安服务管理条例》,根据公安部和省公安厅《关于集中开展〈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宣传周活动的通知》要求,济南保安队伍在全市集中组织开展了《条例》宣传活动。活动中,全市共出动宣传力量6000余人次,设立宣传台150个,悬挂宣传条幅300条,张贴宣传挂图1000余套,发放宣传资料15000余份,走访客户单位1000余家;二是充分发挥《济南公安服务在线》和《济南保安网》信息平台作用,着重在《条例》的解读、政策咨询和经验推广上加大宣传力度;三是在《济南保安报》上开辟专栏,对贯彻落实《条例》进行专题研讨和报道。通过对《条例》的宣传活动,为保安服务的规范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2、做好从业人员的考试培训。一是按照公安部和省公安厅要求,积极做好《保安员证》考试教材的征订工作,发至全市保安从业人员并组织学习考试;二是按照《条例》规定,全面实施岗前、岗中、晋升“三个必训”:岗前抓好形象素质训练,岗中强化服务理念、提升专业技能,晋升抓好综合素质、强化管理水平。完善队伍分层次、重实效的定期轮训制度,始终把队伍的素质建设和处突、消防、反扒等专业技能的提升作为工作重点,不断打牢队伍基础,提高队伍整体素质;三是使广大保安从业人员特别是班队骨干努力实现“三懂四会”:懂法律法规、懂业务知识、懂队伍管理,会文明执勤、会专业技能、会处理客户关系、会基本安保方案的制定,力求以服务水平的提高促进保安工作的全面发展。
3、积极拓展保安服务领域。按照上级公安机关的要求,积极适应当前社会安全服务需求,大力拓宽保安人员服务新领域,实行“四个延伸”、“一个过渡”,壮大保安队伍。一是向娱乐场所延伸。按照《条例》要求,对娱乐场所聘用保安情况进行检查和整顿,督促娱乐场所经营单位与保安服务企业签订保安服务合同,每个娱乐场所都要根据需要,至少配备两名以上专业保安人员;二是向学校延伸。针对近年中小学、幼儿园安保问题的升级,济南保安对全市500余家聘用专职保安员的中小学、幼儿园进行集中检查整顿,着重突出合同责任、服务水平、人员素质、技防联网等问题,努力确保所服务的校园安全稳定;三是向社区延伸。结合社区警务战略的实施,完善保安队伍联防联动机制,把保安事业与社区警务相联合,从事助警工作;四是向农村延伸。推广“治安双保”做法,以公安机关为主导,以保险服务为纽带,动员和鼓励群众参加“治安保险”,由保险公司拿出一定比例运营资金聘用保安,在综治部门的统一组织协调下,依托公安派出所组织开展治安防范;五是逐步实现大型活动安全保卫由公安机关承担向保安公司承担过渡。
4、严格队伍管理,提升行业形象。一是要把好保安进人关。保安员要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条件,经政治审查和身体检查合格后择优录用;二是加强对保安经营管理人员特别是保安员的教育培训,建立并严格落实岗前必训、升职必训和定期轮训制度。全面提高保安企业管理人员的法律知识、现代企业管理水平,并形成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全面提高保安员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和岗位技能水平;三是完善保障机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保安从业人员的社会保障制度和科学合理的分配制度,落实保安员基本防护装备,有计划、有步骤地为保安从业人员按规定缴纳各类保险,逐步提高保安员的收入,改善保安员的待遇,形成“拴心留人”的保障机制;四是积极开展争先创优活动。按照公安部、共青团中央关于在保安服务业开展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的要求,层层开展争创“优秀保安服务公司”、“优秀保安员”、“青年文明号”活动,树立保安服务业的良好形象,提升保安服务业的正规化建设水平。
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当前公司运营的情况来看,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一是尽管《条例》已正式颁布实施,但对于一线保安企业经营发展的指导意义尚有待探讨,特别是对今后保安企业的归属、人员的安置、资产的分配等一系列敏感问题至今没有明确的解决方案,而这一切对于稳定保安队伍、发展保安企业都是一种制约;二是整个行业普遍存在“三低两难”(即工资待遇低、社会地位低、综合素质低;招人难、留人难)的困窘局面。尽管这些年一直在通过各种方式解决和改善这些问题,但总的来说这需要整个行业有一套完善的法规制度、统一规范的行业服务标准和严格的行业资格考核。只有“用科学的制度管理人、用优良的待遇留住人、用蓬勃的事业激励人、用先进的文化熏陶人”,这样才能实现整个行业的健康持续发展;三是国家法规对劳动者的权益保障造成了经营成本的激增。一方面,《劳动合同法》的颁布对于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完善社会保险制度等方面都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与此同时,也为当前仍属劳动密集型行业的保安企业带来了空前的发展压力和市场竞争。另一方面,《劳动合同法》对于企业用工劳动合同的签订时限和签订次数均作出了明确规定。因保安队伍流失率较高,这一规定极大地增加了保安企业管理工作的难度和成本,稍有不慎即会引发劳动纠纷。
这些问题亟待行业协会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以此确保保安企业的持续发展。(作者系山东省济南市保安服务总公司总经理 孙久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