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好各项工作 推动首府保安业发展
——乌鲁木齐市公安局召开全市保安系统工作会议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保安服务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更好地推动首府保安业发展,5月20日下午,乌鲁木齐市公安局召开全市保安系统工作会议,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曹学敏、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支队长阎祥、自治区公安厅治安总队副调研员、新疆保安协会副秘书长林明礼到会。乌鲁木齐市保安服务公司中层以上领导及各分公司经理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公司党总支书记、总经理王连卿主持。
会上,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曹学敏在听取各单位工作汇报后,对全市保安工作多年来取得的成绩表示肯定。他说:“在座各位都经营保安公司多年,对管理公司都很有经验,当前的关键是大家如何拿出具体措施将市公安局和保安公司的战略部署落实到位。《条例》出台后,大家对乌鲁木齐市保安业今后的发展方向比较关心,市公安局党委也十分重视,总的观点是保持稳定,做到思想稳定、队伍稳定、领导班子稳定。希望大家安下心来,抓好各项工作。无论保安体制如何改革,保安服务企业始终都在公安机关的监管之下,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之下开展工作。”
曹学敏还就市保安服务公司今后工作提出四点要求:
一、随着《条例》的颁布施行,外来的市场压力将不断增大,保安公司要沉下心来,抓紧修炼内功,充分利用现有的市场占有率优势,夯实基础工作,提升抗风险能力。
二、加强公司干部队伍建设,全面提升管理层干部素质,牢固树立经济效益是企业生存最大基础的经营理念,一切从提升经营水平,提高经济效益,扩大社会效益出发,确立“人防是窗口,技防是龙头、多元经营为支柱”的发展理念,全面应对市场挑战。
三、树立大局意识,市保安公司和分公司要有大局意识,各分公司之间、市保安公司和分公司之间要开展公平、良性的竞争,利用资源互补优势。市保安公司要转变观念,树立指导、协调、服务的意识,要多对分公司进行业务指导,加强与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多为分公司提供服务,为分公司经营争取更多的政策支持。
四、《条例》出台,对保安公司来说,既是压力,也是机遇,更是挑战。保安公司要精诚团结,树立品牌意识,增强凝聚力。一手抓经济效益,一手抓社会效益,为全市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做出贡献。
市保安服务公司党总支书记、总经理王连卿汇报了公司发展情况,并针对《条例》施行和今后工作开展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按照《条例》有关规定,全市保安系统要依法经营、规范经营、良性经营;二是以市场为导向,抢抓机遇,立足本职,做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三是坚持以人为本,努力提高保安从业人员福利待遇,降低队伍流失率,稳定队伍;四是加强企业文化建设,打造学习型企业、提高管理水平,提升服务质量。
会上,乌鲁木齐市保安服务公司各区(县)分公司经理就当前保安工作开展情况及存在问题分别进行了发言。(朱俊斌)